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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05/2017-64313
  • 银金司发〔2017〕81号
  • 金凤区司法局
  • 金凤区司法局
  • 有效
  • 2017年11月06日
关于社区矫正派驻警察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金司发〔2017〕81号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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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各司法所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最低限度的减少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司法厅派驻到金凤区司法局第七批社区矫正警察的工作进行分工并明确职责,请各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办公室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现将工作职责分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警察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局管理、指导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定期开展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网上网下执法督查,完成督查通报; 

   2.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及监狱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随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调查,突出强化对重点人网上网下监督、管控工作; 

   3.负责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入矫、矫正、解矫及转入安置帮教工作; 

   4.协调公安机关对脱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查找和追捕,依法对脱管、再犯罪及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处理,对表现突出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提请刑事奖励; 

   5.督导、检查司法局(所)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及社会各界反映的执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派驻警察的具体分工 

  哲艳华:负责协助金凤区司法局矫正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常驻办公场所为金凤区司法局矫正办。 

  强富军:负责丰登镇、满城北街2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常驻办公场所为满城北街司法所。 

  雷维华:负责北京中路、良田镇2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常驻办公场所为北京中路司法所。 

  夏秋云:负责黄河东路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常驻办公场所为黄河东路司法所。 

  师曼晖:负责上海西路、长城中路2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常驻办公场所为长城中路司法所。 

三、重点任务 

  一是指导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区服务、处遇管理、考核奖惩、解矫宣告等制度;二是突出抓好职责区域社区矫正严管对象、外出请假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三是协调做好脱管失控人员的查找和追捕;四是对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或口头处理意见;五是协助调查职责区域社区服刑人员再次违法犯罪和行政奖惩、司法奖惩事宜的调查核实;六是完成金凤区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社区矫正警察在司法所(司法局)开展工作,必须做好工作记录或备案,作为出勤的主要参考依据,每月由司法局分管领导对矫正警察考勤情况进行评定;社区矫正警察每半年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提交一次工作总结;社区矫正警察需在司法局年底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各司法所长对派驻警察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2.社区矫正警察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包括两天),应当在派驻司法所办理请假手续,经所长批准后报司法局矫正办备案;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的,应当到司法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司法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市司法局主管领导审批;常驻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警察直接向司法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程序同上。 

  3.社区矫正警察应支持和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请假、居住地变更办理、特殊事项申请、奖扣分、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等事项,必须由司法所和社区矫正警察同意和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或向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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