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工作思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继续开展“亲情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登记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540人,已帮教536人,帮教率达99%。一年来,通过亲情教育、社会关怀,帮助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达到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目的,帮教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前的信息核查工作,积极与监狱部门联系,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出狱后的打算及家庭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回家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条件的人员,在政策范围内,将其划入低保救济的范围。二是定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回访排查专项活动,要求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全部排查、回访,并通过三个一(一个电话、一条短信、一声问侯)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状况,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利用回访等时机,开展面对面法制宣传教育,送去法律书籍、致富信息、发展建议等。在特殊敏感时期,对重点刑满释人员家访座谈,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强化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让回归人员同正常社会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促使刑满释放人员转变思想观念,重拾生活工作的信心与勇气。充分理解和尊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利,做到不歧视、不嫌弃、不纠缠旧罪过,本着接纳的原则,关心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立足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四是对主动要求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劳动就业局做好技能培训,为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并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机会。五是采取多种方式、途径,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促使他们遵纪守法,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不发生重新犯罪。六是对处于创业初期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联系辖区企业和工商部门为其送优惠政策,送信息。协调帮助申请贷款,解决创业资金。八是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在节日期间送去了米面油和现金,让其在困境中感到社会的关爱及党和政府的温暖。针对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帮扶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九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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