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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05/2018-18746
  • 银金司发〔2018〕4号
  • 金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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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1月15日
金凤区司法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
银金司发〔2018〕4号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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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金凤区关于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银金党组〔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好金凤区司法局领导班子2017年民主生活会制定方案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建设法治金凤凝聚共识、汇集力量。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这次民主生活会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出意见,满腔热情帮助同志,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纷争,确保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领导班子成员要聚焦以下六个方面查找问题,开展党性分析,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切实收到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3.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

4.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分管部门、领域或所在单位的违规违纪言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打招呼、递条子,不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

5.纠正“四风”不止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摆表现、找差距,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指出的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召开会议、改进文风、责任担当、工作实效、履行职责、对待问题等十方面的突出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针对“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梳理出来的5个方面20个问题,查清查细,把准脉搏,坚决纠正慵懒无为、不愿干事、推诿扯皮、怕担责任等问题,努力形成勤学善行、遵规守纪、勇于担当、争创一流、务实高效的“五种好作风”。

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

三、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8年1月下旬,在金凤区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司法局机关及各司法所全体在职人员参加。

四、会议议程

主持:徐艳萍同志

议程:

  1、徐艳萍同志书面通报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2017年度司法局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2017年度对照检查材料,并带头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宁洪堂同志、马兰同志、殷传银同志依次发言;

3参会党员对机关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具体工作

1、精心组织学习研讨(2018年1月15日前)。在前段时间学习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核心要义;要求党员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个人自学基础上,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18年1月15日前)。向金凤区各部门(单位)、银川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辖区律师事务所及部分服务对象,采取书面征求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18年1月20日前)。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特别是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提前沟通、深入交流,把思想上的顾虑消除在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书记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

4、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2018年1月20日前)。司法局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5个方面20个突出问题,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紧密结合实际,边学边查边改,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5、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8年1月下旬)。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人见事见思想,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用事例说话,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制定整改清单(2018年2月5日)。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公开。

7、向金凤区报告有关情况。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分别向金凤区纪委、组织部报送司法局民主生活会方案和请示;召开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金凤区纪委、组织部。

  

  

金凤区司法局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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