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现将《金凤区司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凤区司法局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司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8年金凤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及金凤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金凤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中国共产党章程》,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开展“强党性严纪律转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违纪违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让党员干部知规矩、明底线。
2、严格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和“四个着力”要求,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以巡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对标巡查问题情单,将查找问题和整改问题紧密结合,认真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抓党风,树新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经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抓党风、树新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以抓铁有痕的精神,紧盯年节假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决执行公务接待、执法执勤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外出请假等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四风”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履职、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怕、三缺、三弱”(怕担责任、怕担风险、怕碰矛盾,缺乏政策水平、缺乏纪律观念、缺乏敬业精神,大局意识弱、服务意识弱、法治意识弱)问题,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奋发有为。
三、加强廉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日常工作中,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法治理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开展以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案例警示教育,以党政机关、国企、高校、司法等领域的典型案例为素材,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通过一系列的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树立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的思想观念,打造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的氛围。
四、切实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述责会;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银川市和金凤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追究,严肃问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曝光违纪违法行为。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局党组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责任分解,局党组主要领导要与各司法所、各岗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检查,做好《责任书》履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或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或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及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3、、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点,各业务科室及各司法所认真查找风险防范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强执纪监督,对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案卷补贴标准的认定、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加强专题会议研讨,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4、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长的督查作用,在“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中积极邀请纪检组长进行监督,尤其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积极联系纪检组长,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