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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05/2019-00024
  • 银金司发【2019】27号
  • 金凤区司法局
  • 金凤区司法局
  • 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关于加强金凤区辖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银金司发【2019】27号
时间:2019年04月19日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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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职能优势,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教育系统矛盾纠纷,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加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近年来,校园纠纷数量明显增多,一些纠纷因未能及时有效化解,引发治安案件甚至社会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保障学校和老师、学生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校关系、创建平安校园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深入推进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推进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需要,由司法局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指导,在大中专院校、高中阶段学校、九年义务阶段学校设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预防和化解校园矛盾纠纷。设立的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统一为“金凤区学校名称+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热心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先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退休工作人员以及退休教师、律师、法官等熟悉法律政策、具有调解经验的人员中选聘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各地加强调解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化解校园纠纷的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坚持每半月一次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不能及时化解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联合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处;对一些重大特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学校所属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金凤区人民调解中心,成立工作小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健全化解校园纠纷指导协调、联动协作、专业咨询等各项工作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与辖区学校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校园纠纷纳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诉调衔接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优势,不断提高校园纠纷化解能力。

   (四)强化基础保障。按照“谁主管、谁组建、谁保障”的原则,将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解决好相关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报酬以及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经费等问题,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组建单位要在人员、经费和办公场地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扩大以案定补范畴,将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纳入定补范围。

   (五)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范围

    1.教师、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2.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纠纷;

    3.教师之间、学生之间的纠纷;

    4.学校与其他公民、法人、社会团体之间的纠纷。

    三、加强对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司法所要把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放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在20196月前建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将建立工作机制情况纳入“平安金凤”等考核内容。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司法所重点加强对所辖学校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其自主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依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指导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学习、例会、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依法组织调解,加强规范运作。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和要求,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化解校园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司法所和所辖学校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配合意识,着力构建长效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要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不断扩大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调解优先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联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加强工作宣传。各司法所和所辖学校要充分利用各方的舆论宣传工具和教育阵地,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扩大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

20194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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