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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03/2019-00031
  • 金安委办发〔2019〕31号
  •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
  • 2019年04月25日
关于开展金凤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金安委办发〔2019〕31号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来源: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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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川市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安办发﹝2019﹞62号)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金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至10月在金凤区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自治区和银川市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领域

商场市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场所等16类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內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然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占用、堵塞、封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增加火灾荷载,加速火灾蔓延扩大。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严重故障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和扑救初起火灾。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妨碍疏散逃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題,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任务分工

金凤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一)部门职责及任务

1.公安分局:制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联合乡镇街道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清理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

2.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商(住)户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依法督促建筑工地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风险。

3.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做好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推动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易然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4.教育局: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主管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5.民政局: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主管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养老机构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指导、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6.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主管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

7.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严格落实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在审批管理中的消防安全主管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从事商贸活动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风险。

8.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监管,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重点协助排查市场等场所,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风险。

9.消防大队:要系统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内容设置,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10.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共同做好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居民小区等专项整治工作。

11.综合执法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周边等消防通道的畅通,全力治理各类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影响灭火救援的违法行为,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救援通道,确保灭火救援工作高效开展。

12.审批服务管理局: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消防部门通报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子审批。

13.各镇政府、街道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违规住人、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

(二)单位职责及任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健全和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同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1份消防安全承诺、1次消防安全自查、1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1次工作)和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即懂火灾扑救、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备设进行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问,及时整改。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6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制定工作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见附件)明确的整治重点,研判分析辖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3.组织约谈培训。消防部门要分别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7日至10月8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20日前,16类场所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消防大队。

2.行业集中排查。金凤区安委会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金凤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消防大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16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各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6.突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2019中阿博览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问,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16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9日至10月15日)

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金凤区安委办将分别组织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2019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单位企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査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全力以赴做好专项行动,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金凤区安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4月24日前报送金凤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各有关部门请于5月至9月期间,在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4日前报送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联系人:范  丽          联系电话:0951-5047024

邮箱:632448490@qq.com

 

 

                                        银川市金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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