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室: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和辐射带动作用,挖掘优秀教师蕴涵的潜在资源,激励优秀教师不断进取、创新、发展,提升我区教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提升,引领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现就开展第三届“金凤名师”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金凤名师”评选范围为金凤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室学科教研员中的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共20名。
二、推荐办法及工作要求
1、“金凤名师”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办法。各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范围的规定,量化打分并公示后上报教研室冯丽玲教师处,邮箱:nxfll@126.com(截止时间10月16日)。教研室通过复审量化结果,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评人选并对初评人选组织课堂教学评价。“金凤名师”评审量化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占总成绩80%。
2、各学校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把握条件,认真审核,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正、公平。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查处或因管理不善被通报批评者;
(2)师德表现不良者;
(3)因从事有偿家教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金凤名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2、《“金凤名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一式一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二)每位推荐人选需提供的材料
1、《“金凤名师”申报表》(一式一份);
2、《“金凤名师”评审量化考核表》(一式一份,单位加盖公章);
3、《“金凤名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汇总表》
4、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教学成绩证明;
5、开设公开课、示范课、送课下乡证明材料;
6、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
7、按评选条件要求的表彰奖励、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优质课及获奖证书、承担课题的立项与结题报告及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8、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各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9、各学校所交材料按照量化考核表顺序排列,推荐人选汇总表按成绩降序排列。
附件:
1.“金凤名师”评审量化考核表
2.“金凤名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表
3.“金凤名师”评选申报表
4.“金凤名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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