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次全会精神及银川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按照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及金凤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结合司法局实际,对2020年金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及银川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相贯通,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加快建设“五城五区”,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强大思想保障。
二、学习内容
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等各方面知识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银川市委、市政府、金凤区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及时将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金凤区党委要求的学习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三、学习方式
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调研、观看影片、个人自学。
四、学习安排
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通过常规学习与专题教育相结合、重点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传统学习与互联网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方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可视不同学习内容扩大范围。如遇中央、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安排重点专题学习,则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结合实际进行相应调整。此外,要充分利用中宣部“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一)集体学习研讨。围绕集体学习研讨和调研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深入开展集体自学和研讨交流。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集体研讨交流在个人自学、深入思考、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指定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发言、深入讨论。交流发言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结合实际工作,紧盯区、市、金凤区及司法行政各项决策部署安排,突出问题导向,谈认识和感受。
(二)专题调研。围绕司法行政业务,通过专题学习、调查研究等形式,深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司法所开展调研活动,引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成果,并积极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实践司法业务工作。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全年开展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
(三)观看影片(原则上每年观看2次,可集中观影也可赠阅光碟)影片内容以党风廉政教育建设、经济知识、招商引资、法律知识宣传等为主。
(四)具体安排
专题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1月
专题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
学习形式:学习研讨
时间安排:2020年2月
专题三: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3月
专题四:学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4月
专题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5月
专题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6月
专题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7月
专题八: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推进依法治区
学习形式:学习研讨
时间安排:2020年8月
专题九:完善扫黑除恶斗争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9月
专题十: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
专题十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11月
专题十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时间安排:2020年12月
五、学习要求
1.金凤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中心组成员到基层联系点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紧急公务或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须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要建立科学完整的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安排、学习记录、学习资料、考勤记录等内容,具体资料整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无故缺席、学习态度不端、学习不积极不主动的中心组成员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学习中存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转化为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5.如遇中央、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安排重点专题学习,则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结合实际进行相应调整。此外,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中宣部“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六、参考学习资料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
2.《治国理政新实践》 (一)(二)
3.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党员干部读本)》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5.《新时代理论热点探微》《读懂新时代》
6.《新时代大视野》《大国坚守》《新中国70年》
7.《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初心力量》
8.《中华英烈事迹读本》(一)(二)《勋章:共和国不会忘记》
9.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纪录片《我们走在大路上》
10.纪录片《这里是中国》 图书《这里是中国Ⅰ》
11.《初心之地——上海红色革命纪念地全纪录》《初心——向共产党员张富清学习》
12.《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1978—2018》
13.《中国经济学大纲》《中国改革为什么能成功》
14.《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摆脱贫困》
15.《平易近人——习近平的语言力量》《习近平喜欢的典故》
16. 2020年内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理论文章,全国两会精神
17. 自治区党委、市委、金凤区委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两会精神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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