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金凤区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农办发〔2023〕2号)要求,金凤区安排丰登镇中央衔接资金210.05万元,用于北双渠砌护及改线工程建设项目。
现将丰登镇北双渠砌护及改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丰登镇人民政府或金凤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丰登镇人民政府电话:0951-6079205
金凤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951-5987126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