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金凤区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农办发〔2023〕17号)及金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要求,金凤区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金凤区丰登镇新联村原生态食用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丰登镇委托设计单位实地踏勘项目现场并出具选址可行性意见,依据生产类别、民用建筑、一部疏散楼梯等多重因素进行分析,拟建项目会对周边居民带来潜在的防火、噪音、污染等多方面问题,同时后期项目无法办理立项、生产许可等合法性文件,因此该项目选址民用建筑内不可行,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经区委研究决定变更为金凤区丰登镇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
现将金凤区丰登镇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资金使用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丰登镇人民政府或金凤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丰登镇人民政府电话:0951-6079205
金凤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951-5987126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