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开门办实事”
开放日征集意见及答复
为进一步增加人社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工作安排,2024年2月27日,金凤区人社局组织开展了以“暖心监察 贴心服务”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征集各代表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经过梳理汇总,现公示如下。
1、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l)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受理举报投诉的条件有哪些?
答复: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
(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
(2)有具体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和接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3、建议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答复:今后我局将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宣传途径,采用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栏、微信群转发和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意识。
4.建议经常组织类似“政府开放日”的活动,加强联系。
答复:今后我局将积极按照政府安排部署,按时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同时也会在日常的工作中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