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3-28 14: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2011年,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政府总体部署,金凤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2011年,金凤区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篇,按规定不予公开信息30篇;收到公民通过政府网站问题咨询160余次,答复率100%;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
  把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切入点,努力打造务实、透明、阳光的政务环境。 一是机构组织到位。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信息宣传到位。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公开栏等渠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各镇(街道)、各单位分管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制度措施到位。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重要途径,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一是明确公开权力。 对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征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及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登记,明确各单位行政执法权限,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依据。 二是完善公开目录。 认真编制完善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政务信息,进一步的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 三是扩大公开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等的政府信息;明确各镇、街道公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镇域土地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情况等。 四是突出公开重点。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特别要突出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动、军转干部安置等重点事项的公开。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拓宽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采用网上公开、受 理点公开、指定点公开和其它辅助性方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是 依托 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载体。全面开通了党委各部门、政府各单位及各镇、街道的子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实现了各部门政务信息向社会网上公开。 二是 加强受理点公开。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单位受理具体工作的办公地点,设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台、印制政策宣传单、《办事须知》、《办事指南》等多种宣传资料。 三是 完善定点公开。在档案局设立公共查阅室,在政府各部门设立固定政务信息公开栏,将有关办理程序、手续承办单位和 承办人的照片等上墙公布。 四是 强化辅助性公开。及时编发简报、纪要、信息等,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政策措施,适时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公开政务信息。并针对民主决策、公开决策的重大事项,通过向社会公示、听证和咨询、论证等多种形式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全部免费。
  (三)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对于主动公开的,按照“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制定公开内容送审制度,要求部门公开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公开。对申请公开的,各单位受理人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并明确公开时限。在各类信息产生后,各单位部门争取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不能及时公开的,保证在信息生效后20日内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把培育典型、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贯穿到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有效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培育公开典型 。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金凤区行政服务大厅为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窗口单位,将10个职能部门的33个行政审批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设立咨询台、电子触摸屏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试点建设,通过典型引领,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同时,我区正在积极设立各镇、街道便民工作站。 二是加强检查监督。 采取平时督导检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督导与政府信息公开督导相结合的形式,由金凤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效能办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实施信息公开、按规定规范开展,重点检查各单位网络公开及重点公开情况,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检查4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同时,设置了意见箱、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放置监督意见卡片等,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开展定期通报。 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做到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全年一考核。并将通报、评比、考核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对领导重视、方案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金凤区政府信息公开自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规范,主动公开深度、广度还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与改进干部作风相结合,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抓考核促提高。一是 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发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与干部实绩考核挂钩。 二是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是 培育典型。以示范单位建设为抓手,培育和挖掘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典型。
  (二)抓制度促规范。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确保应公开单位公开率达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考核、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督查促落实。一是 加强行政监督和专项监督。组织职能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应公开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报督查情况,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是 完善政府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重点促深化。一是 突出重点领域。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二是 突出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对金凤区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做出明确规定。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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