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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2-01 10: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切实推进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并对外公布,设政务公开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工作有计划、总结;政务公开有培训、督查,将政务公开纳入本级综合目标考核赋分4%以上。

10分

领导小组不健全扣1分,没有对外公布扣1分,没有机构和专(兼)职人员扣1分,领导小组活动无记录扣1分;不及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扣1分;无工作计划、总结各扣1分;不开展培训、督查扣2分;没纳入考核体系扣1分,赋分低于4%扣1分。

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宣传栏和公开栏;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或专题及时更新公开信息;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10分

“两栏两屏一网站”公开平台建立不完善的扣4分;不及时更新内容或信息的扣2分;没有设置政务政务公开信箱的扣2分;没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扣2分。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报送半年、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目录;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指导下一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配合完成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作。

20分

没有或者不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扣2-4分;没有或者不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目录的扣2分;没有或者不按照要求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扣2-4分;对下一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不足的扣2分,公开工作没有向基层延伸扣2-4分;配合完成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作不力的扣2-4分。

单位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重点工作情况、联系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5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和总结,领导重要讲话材料、发布的重要文件。

5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重点工作情况含《金凤区政务公开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单位应该公开的内容。

10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财政收支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人事调整及任免情况,工作人员考核情况。

5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以及其他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

5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及依申请公开事项。

5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突发事件公开事项。

5分

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公开扣0.5分。

制定政务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考核制度、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5分

每少制定一项制度扣1分。

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内容、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并提交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对收集的意见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对公开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备查。

5分

无方案扣2分;方案中相关要求不明确扣1分;没有进行审查和提交备案的扣0.5分;没有收集群众意见扣0.5分;对群众意见没有处理、反馈的扣0.5分;归档不规范扣0.5分。

随机抽取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

10分

满意率低于70%以下不得分;低于80%以下扣5分;低于90%以下扣2分;高于90%不扣分。

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在金凤区、银川市、自治区、国家(含部委)范围内观摩或经验交流的分别加4分、6分、8分、10分。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考核采取实地查看、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由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

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考核得分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报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到89分为合格;70分到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力的,将在金凤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或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由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金凤区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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