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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马小花等30名同志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4-16 12: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为充分发挥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制度的通知》(银金政办发〔2018〕167号),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同意,决定聘任马小花等30名同志为金凤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名单

马小花  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村民

王春花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区建一分公司社区居民

田  静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宝湖社区居民

李彩虹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新琇苑社区居民

张红静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金家巷社区居民

吴丽芳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金家巷社区居民

张泽环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满春园社区居民

曹银英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中强巷社区居民

王  丹  金凤区丰登镇民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

赵福平  金凤区良田镇园林村村委会副主任

 李振国    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村委会副主任

 马文祥    金凤区良田镇泾龙村村委会副主任

 刘  永    金凤区良田镇金星村村委会副主任

    米建昊  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村委会副主任

 王  宁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逸馨苑社区书记

 张金虎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银丰社区书记

 陈旭萍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银新苑南社区副书记

 马少华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银新苑北社区书记

田  昕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西湖社区书记、主任

    马冬梅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锦绣苑社区书记、主任

马  燕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安居苑社区副书记  

李  洁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森林公园社区副书记

杨梅花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保伏桥社区书记、主任

马  媛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长城花园社区网格员

许宗洁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金家巷社区副书记

郭宁霞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工会工作人员

李少新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平伏桥村副书记

谢  萍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彩虹湾社区书记、主任

张  婷      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张华伟      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二、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期限  

    聘期两年,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止。

    三、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监督政务公开目录是否科学、详细、清晰;

(三)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五)监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方式等公开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六)监督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公开的渠道是否畅通、便民,申请公开事项是否按要求答复。

四、工作要求

(一)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监督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会议、培训和督查等活动,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布置任务;

 (二)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义务,既要反映问题,又要提出合理化建议;既要督促后进,又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既要当好监督员,又要当好宣传员,切实为提升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应提交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由金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反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绝、阻碍、限制监督员的监督工作;

    (四)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不宜对外公开的,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向外泄露。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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