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6-10 09:06

银金法办发〔2020〕20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派出机构:

为全面了解掌握金凤区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情况,确保金凤区“七五”普法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522日至529日,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组检查组对金凤区7镇(街道)、46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普法基础保障良好。各镇(街道)、各部门能够结合各自行业实际,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将普法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工作措施,使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人大办、法院、卫生健康局、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丰登镇,在制定规划、机构运作、经费保障方面档案齐全;部分单位能够将普法责任制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并根据单位人员调整及时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全区绝大多数单位能够在机构改革后,及时修订、编制本单位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为我区“七五”普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各普法责任单位普遍工作思路清晰,能够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突出普法重点,针对性较强。如: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社局积极推行《关于落实金凤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邀请法学专家、学者等开展法治讲座,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活动,在每年学生开学之际讲好“食品安全第一课”,落实食品安全普法主责;交警一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渗透《交通安全法》,引导群众遵章守规、安全出行;司法局在村(社区)设立“法律诊所”,定期组织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协助执法机关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黄河东路街道围绕居民反映的涉法问题及社情热点创办“法治小报”,满足群众对法律资讯、法治文化的需要。政法委、妇联、禁毒办、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等单位利用“3.8”“3.15”“4.15”“6.26”“12.4”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普法活动形式多样。各普法责任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不断深化“法律八进”,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出了很多新路子。人大办、农业和农村水务局、综合执法局、税务局等单位采取“三结合”(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业务执法培训与执法能力评比相结合),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局、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法治启明灯 照亮学子路”学法实践活动,把课堂学、基地看、说体会相结合,使中小学学生的学法活动更加丰富;法院通过组织开展旁听庭审、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使普法宣传活动体验感更强、效果更显著;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上海西路街道、北京中路街道、司法局、税务局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让干部群众在工作、生活休闲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交警一大队每月一次走进交通音乐电台直播间,在广播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互联网+法治宣传”上,全区各单位能够充分利用各类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及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如法院的“金凤法院”、公安分局的“平安金凤V”、司法局的“金凤司法”、卫生健康局的“健康金凤”等,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期间,宣传部、司法局、税务局等单位邀请律师志愿者、法律援助律师及业务精湛的税务干部开展线上培训,指导群众、企业在新冠肺炎影响下,依法有序开展生产生活,了解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依法治理成效显著。各单位在注重普法的同时,能够坚持“普治并举”,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等几个关键环节入手,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实行公示、公开制,大力开展行业治理和地区治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彰显了普法教育服务大局的功能作用。满城北街街道打造的由社区居民组成的“满城卫士”人防网,实现了小区治安巡防“白加黑”无缝衔接,居安家园被命名为银川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综合执法局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占道经营、犬类管理、餐厨垃圾、“三乱”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打击了各类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成功创建了昊天大院、枫林湾2个银川市级文明养犬示范小区,为文明养犬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税务局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建立起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多元化办税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了极大便利。

二、存在不足

七五”普法以来,各镇(街道)、单位所做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区“七五”普法工作任务来衡量,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根据《关于对“七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创建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日程安排,生态环境分局应于529日将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资料报送至司法局备查,直到62日下午督察组工作人员电话催促后,该单位仍未报送档案;团委本是实地查看单位,由于领导变动致督察组实地去督查时无人知道督查工作相关事宜。

(二)个别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本行业法律法规次数少、形式单一,对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宣传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档案资料少,如教育局、医疗保障局、审计局、妇联等。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就全区而言,各镇(街道)、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发展不均衡,镇(街道)整体好于部门、执法部门好于其他部门。具体表现是档案收集整理不平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平衡、普法经费投入不平衡。首先,档案收集整理规范化上,发现个别单位“七五”普法工作汇报以及档案资料都存在应付现象,没有很好的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一些特色亮点工作不能得到直观的反映,如良田镇、教育局。有的单位在档案收集、整理、归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甚至还存在部分档案遗失情况的发生,如民政局、工商联、交警二大队在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缺失相关年度档案;科协、统战部法治宣传方面档案较为单薄,表现在开展的各类宣传活动无安排、记录不详细、不规范。其次,在修订、编制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及“四清单一办法”的公示公告报备上,良田镇、交警二大队、生态环境分局至今还未报备。各镇(街道)并没有完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具体实施、各站所(办)齐抓共管、全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工作任务还是压给了司法所

(四)普法工作创新不足。部分镇(街道)、单位注重抓常规工作,缺乏探索精神、创新能力,不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普法创新内容少,亮点不多,特别是缺少一些能够在全区、全市普法工作中能够拿得出、叫得响的工作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一)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工作,确保能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自治区、银川市对金凤区“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

(二)明确内容,提质增效。各镇(街道),单位要将本单位普法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本单位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主动将普法责任制落实纳入本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加强对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考核主体、对象、内容、措施、赋分、奖罚等内容,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以考促评、以评促争,促进普法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勇于创新,加强宣传。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提炼工作中的典型亮点,推广工作经验。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单位要加强与普法办、媒体等方面的联系,主动将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在推进普法工作中形成的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措施、工作动态、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顺利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中共银川市金凤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6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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