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金法办发〔2020〕26号
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我区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为顺利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统一部署要求,集中督查检查各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促进金凤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健全依法执法、依法用权规范体系,强化用权须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整治范围
金凤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
三、整治重点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主要对2018年以来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过度、选择性执法和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深入,未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公布执法事项,未落实到岗到人。
2.未根据实际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
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建立健全,未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不力。
6.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未对执法案件进行整理分析。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
7.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规则意识淡薄,执法履职中对执法程序把握不严。
8.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未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9.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调查案件事实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运用不适当,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
10.未按要求对接运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文书不完备、不规范,执法节点缺失记录和记录不准确。
(三)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
11.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未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12.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
13.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4.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5.未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履行国家行政赔偿责任。
(四)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16.工作“慵懒散慢”,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
17.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工作质效差。
18.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19.执法风纪不正、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
20.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
2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严格,未开展执法岗位职责考核评议,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
22.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未严格依法追责,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应诉败诉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不及时、不主动、不积极。
23.执法监督不严格、不常态,未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开展案卷评查,未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和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详细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门户网、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和方式要于6月29日前报送到金凤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电子邮箱:jfqfzb@163.com)。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下旬)。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2018年以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级机关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律法规修改和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分类制定完善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裁量权的细化和量化工作。并于2020年8月10日之前,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金凤区司法局。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专项整治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逐条逐项落实,做到对帐、核帐、销帐,确保整治效果。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做到措施具体、监督有力,扎实开展问题整改;要建章立制,形成行政执法与监督长效机制,把抓好制度落实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巩固专项整治效果的重要标志,有力促进金凤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执法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银川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摸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也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将我区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落实到位,扩大整治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织领导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金凤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行政机关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络人,加强联络对接,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各执法机关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稳中有序推进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联系人(见附件一)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
(三)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以听取汇报“总体看”、查阅卷宗“评评看”、调查走访“现场看”、执法责任“回头看”等形式,了解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基准、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与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找准查清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重点领域等突出问题,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长效应对解决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
(四)强化宣传总结。各行政执法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15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创新亮点等工作信息;9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及《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10月15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以上报送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金凤区专项整治办公室(金凤区司法局305依法治区办),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附件:1.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联系人
2.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联系人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微信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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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整治重点 |
制度建设方面 |
履行职责方面 |
回应群众诉求方面 |
队伍建设方面 |
责任追究方面 |
发现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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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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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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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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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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