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金凤区优良天数290天,同比增加10天,PM2.5平均浓度38ug/m3,PM10平均浓度73ug/m3。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4处区控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要求,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成立区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25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现场督办问题整改、河湖治理、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30余次,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人大、政协多次对水污染防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实地调研,提出审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形成党委和政府牵头抓总、人大和政协监督指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的高效运行机制。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始终坚持把贯彻中央、区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印发《大气与噪声、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金凤区湿地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金凤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金凤区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三是强化纪律保障。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用高效务实的机制保障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落地落实,形成了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工作氛围。
(二)聚焦污染治理,强化工作举措。一是推进“四尘同治”。强化烟尘治理,完成宁夏瑞兴热力有限公司3台105蒸吨燃煤锅炉拆除、11家28台67.3蒸吨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强化扬尘治理,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管控措施,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强化煤尘治理,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完成农村地区居民煤改电905户,完成率99.56%。强化汽尘治理,2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在线监测全覆盖,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抽测柴油货车8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5台,现场处罚尾气超标车辆19台,有效压降尾气污染。二是加强“五水共治”。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一体化治理,确权农灌面积9.38万亩,复测、复核灌溉面积13.538万亩;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整治排污口68处,整改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18项,新增、更换标识标牌27处;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11个,完成银川市金凤区元宝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修复河湖岸线3.6公里,新增水生植物种植面积1.75万平方米;持续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监测河湖沟道水质180余次,清理整治河道9.5公里。建设银川市金凤区中北部排涝能力提升、中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南部排水系统调蓄水池建设工程等项目,增强城市防涝能力;组织开展各类保护河湖志愿服务活动83次1160人(次),形成了水文化宣传良好氛围。三是统筹“六废联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严格用地准入管理,对14处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及专家评审,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建成“无废城市细胞”单元3大类8个。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排查整治建筑垃圾、渣土堆违规堆放等问题52处。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95%以上。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89%、88%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利用。
(三)严格执法监管,筑牢安全底线。一是强化环境执法巡查。大力开展第三方环保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涉水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综合建材园环境综合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和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等专项检查,坚决惩处破坏环境行为,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24份,立案调查违法企业17家,罚款53万元。二是落实“免罚”事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涉企执法检查备案“无事不扰、有违必究”的原则,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模式,坚决杜绝一查了之、一罚了之等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的行为,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免罚金额24万元。三是为群众纾难解困。按照“回访制度”要求,严格实行“接诉即办”模式,围绕群众集中投诉的餐饮油烟问题,整合执法监测力量,多部门协同发力,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信访投诉93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1%。
(四)深化“六权改革”,赋能绿色发展。土地权改革助力乡村振兴。确权集体土地2宗、集体建设用地10宗,宅基地1552宗。排污权改革“撬动”绿色发展。积极推进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率先实现新建项目VOCs排污权有偿取得,2家企业成功购买VOCs排污权,实现自治区首单交易。累计颁发排污许可证72家,完成排污权交易12家37笔,抵押贷款1笔50万元。用水权改革聚焦“节水增效”。颁发用水权证书43家,其中黄河水农业灌溉16家,确权水量3110万方,确权面积9.38万亩,工业企业用水27家,确权水量104.274万方。山林权改革兴绿富民。确权登记144亩,新增林业经营主体3家,山林地确权率达90%以上。用能权改革助力发展降耗。谋划屋顶分布式光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技改能耗量确权交易。碳排放权推进减碳增汇。签定空气源热泵农户碳减排量开发委托合作协议,碳减排224吨。
(五)突出问题导向,紧盯整改成效。始终把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定期督查调度,及时验收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6项,已整改9项,按时序推进7项。典型案例反馈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转办投诉件125件,均已办结销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颐和高尔夫球场“违规经营、违规取水”问题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投诉件40件已办结销号,办结率100%。
(六)深入开展宣传,营造环保氛围。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2场、自治区党委讲师团专题辅导1次,实现科级干部全覆盖。举办金凤区第三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开展“生态保护·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爱护环境·绿色出行”环阅海湖公益骑行等各类活动2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提高了公众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先行区建设。
2024年,金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突出。金凤区位于城市核心区,受气候条件和区域性传输影响大,生活源问题突出,交通源排放、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监管措施不多,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二是水质提升还有短板。受市政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厂应急承载能力不足、城市排涝体系功能欠缺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每至汛期降雨量骤增时,水质极易呈现出阶段性波动状况。三是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垃圾产生量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足够的消纳处置场所,监督缺位、“出路”缺少,导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等仍然存在。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区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问题整改等任务的督促指导、检查督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力不动摇,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金凤。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金凤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加强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治理,开展涉气企业专项检查,推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加快实施综合建材园环境治理综合改善项目、宁夏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喷漆房改造项目等,推动监管企业源头治理,以项目实施助推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实施银川市宝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项目,结合主题打卡点打造城市景观功能水系生态廊道范本。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高标准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确保区控断面稳定达标。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巩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任务,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有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有效落实,环境风险有效防控。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细胞”,不断丰富建设类型,提高建设质量。
(三)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精准识别生态环境问题的类型及成因,做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积极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项目、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建设,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四)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改革。深化碳排放权改革,加快核算空气源热泵用户碳减排量,鼓励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应用力度,促进碳足迹与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协同推进碳减排。深化排污权改革,组织核算VOCs深度治理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减排量,激发二级市场交易活力,指导具有排污权的企业通过排污权抵押开展绿色信贷。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建立案件线索筛查、移送、调查与赔偿联动机制,针对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全面提升案件办理实效。
(五)坚决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抓好中央、自治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和自治区“四防”常态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已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真整改、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六)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涉气排放企业、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整治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严查严办、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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