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印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度“富民贷”任务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23号)文件要求,各市、县(市、区)需开设相关账户,我局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进行遴选。通过局遴选小组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拟确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为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开设账户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7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政府4号办公楼
联系人:梁高旭
联系电话:0951-8512781
邮箱:jfqfpb@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