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调蓄水池安全和防汛责任制,保障调蓄水池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调蓄水池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凤区辖区内7座调蓄水池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金凤区调蓄水池安全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