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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6-100/2018-291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5-29
责任部门: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5-29
名 称:关于印发《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5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金凤区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有效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和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金凤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发[2017]13号)的总体要求,按照金凤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强化扬尘整治措施,落实扬尘治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将环保和文明施工纳入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 “金凤跨越”,加快“五城五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金凤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6个100%”,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全面完成区、市打造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目标任务。

        三、部门职责

       (一)建设交通局

切实履行建筑行业管理职责,一是统筹协调金凤区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的建筑工地标准化落实进行督导,督促施工单位安装工长制公示牌,公示牌要注明监督投诉电话二是强化各工长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岗位培训,指导建立建筑工地台账;三是建立每周五建筑工地通报制,对周各工长开展建筑工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四是通知工地负责人在开(复)工前向金凤区建设交通局上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和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五是协调银川市住建局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拒不配合整改的建筑工地督导整改、落实行业或行政处罚,并联合媒体予以曝光

    (二)各镇、街道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一是落实工长制,强化各级工长辖区建筑工地日常检查,负责监督各建设、施工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督促企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二是摸清辖区建筑工地底数,及时上报建设交通局汇总。三是切实发挥“智慧金凤”平台作用,发现未落实6个100%”建筑工地及时劝阻纠正,对拒不整改规范取证第一时间上报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同时监督企业彻底整改。四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综合执法局

一是负责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垃圾、渣土拉运许可证的发放审批;二是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对违法拉运的企业、车辆依法予以处罚;三是督促建筑工地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纳入智慧金凤平台;四是协助建设交通局对严重违规的建筑工地进行强制停工

     (四)金凤区环保分局

一是联合建设交通局,强化施工企业在土方开挖、运输、填埋过程中喷雾降尘落实及施工噪声扰民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扬尘污染严重、不配合整改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处罚;三是突出水乡路、贺兰山路等重点区域周边工地督查。

      (五)宣传部

负责做好舆论氛围营造工作,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的紧迫性、重要性,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作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包括各镇、街道、建设交通局、教育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卫计局、残联、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国控公司、丝路经济园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职责一是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政府投资类项目,承担该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的主要责任二是要强化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和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上报至建设交通局。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安装扬尘在线检测系统,并与智慧金凤平台相连接,组织对建筑工地开展自查,发现未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的建筑工地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建设交通局,并派专人负责监督,确保完成整改。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六个100%”标准要求
  1.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工地须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一律不低于2.5米,围挡基础要牢固,整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的,其面层钢板厚度不低于0.8mm;块状工地须实施全封闭,线性工地实行分段封闭施工,特殊情况需全线施工的须采取全线封闭措施;鼓励推广使用仿真绿植围挡、绿植文化墙等施工围挡,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要求设置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30%)。
  2.施工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工地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做到畅通、平整、坚实;材料堆放场和各类加工场地面应铺设硬地坪,推荐使用预制混凝土快装路面和钢板路面;工地道路、加工场地之外的地面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未经硬化擅自施工。
  3.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作业。土方工程(含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房屋拆除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或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市政管廊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铺装、清扫等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降尘、封闭切割等措施;回填后的沟槽必须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运输必须使用经银川市、金凤区有关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车辆号牌必须清晰,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必须达到100%;运输车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装载渣土时必须达到平槽密闭、无外露、无遗撒、无冒尖等要求,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工地或上路行驶。
  5.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洗车设备应安装在工地车辆主要出入口等合理位置,规范设置沉淀池、过滤、排水沟;洗车应采用U形池及全自动智能化冲洗设备,并辅以高压水枪等手动设备进行冲洗,确保出场运输车辆一车一洗,不带泥上路;加强对洗车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6.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内渣土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及时清运的,应使用防尘(布)对堆存渣土、建筑垃圾、散状物料进行覆盖,切实做到覆盖完整、拼接严密;防尘(布)应质量优良、经久耐用且不易燃烧,发生破损应及时更换,并安排专人负责将废弃、破损防尘回收入库,严禁随意丢弃、现场填埋或焚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施工工程开工前,要做到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及工长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施工过程中落实“6个100%”标准要求的有关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二)严格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1.实施范围。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须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各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必须与智慧金凤平台连接。
  2.明确数量及点位。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每个项目至少安装1套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地下管廊、交通工程,要在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核心监测部位设置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在工地主进出口、施工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工地制高点、材料加工区、工人生活区以及需要监控的区域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点位,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3.传输和数据存储。工地网络带宽应满足使用需求,网络运行应保证平稳顺畅,确保在线监测、监控数据传输正常。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数据应采取硬盘等方式存储,且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特别是工地主出入口位置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必须确保回放清晰,做到出入渣土车密闭运输、冲洗情况可追溯。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牵头抓、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建设交通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协调市住建局,统筹安排金凤区范围内的力量,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的企业通过采取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扎实推进。

(二)强化工作力度。各镇、街道、阅海湾商务中央区服务中心、国控公司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建筑工地防尘各项措施。建设交通局要加大与各单位统筹配合,对6个100”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政府投资类项目可先行停工,同时协调市住建局行业管理处依法查处。对未完善相关手续的企业,综合执法局不予办理渣土拉运手续,在五级以上大风和重污染天气要协助上级部门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停工管控。

(三)规范信息公开。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手机终端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及时公布专项督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恶意推诿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各镇、街道要于每周四下午1600前将建筑工地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建设交通局,建设交通局汇总后报党委、政府和市住建局。对发现漏报、虚报、瞒报的情况,将按照《金凤区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办法》予以考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