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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6-100/2018-74133 效力状态:已废止
发布机构: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11-26
责任部门: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1-26
名 称:关于印发《金凤区社区工作者招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集团,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社区工作者招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6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社区工作者招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金凤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按照《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金凤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缺额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一、招选岗位及职数

此次共公开招考金凤区社区工作者30名。具体岗位分配综合考量社区实际需求、选拔考试情况和考录人员经历、学历、特长等情况确定。

报名资格

金凤区社区工作者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金凤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参加2018年“金凤区公开招聘职业化党务工作者试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自愿参加的原则通知并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基层工作;

5.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按银川市和金凤区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程序

(一)现场报名。由金凤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符合条件人员于2018年11月28日至11月30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核。金凤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三)资历量化。资历量化审核工作由金凤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审核,报考人需当面签字确认,资历量化分值最高为10分。按照招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素质能力测试人员。

(四)能力测试(面试)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1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围绕社区岗位要求,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五)综合研判能力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资历量化得分+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不低于应选职位30%的比例确定差额综合研判对象。

金凤区公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研判对象笔试成绩、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年龄、学历、经历、廉洁自律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重点研判人选的人岗匹配度;必要时可采取深入研判对象所在单位或个别面谈的方式,全面了解研判对象的综合情况,并对研判对象进行评比赋分,综合研判分值10分,并计算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资历量化得分+素质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研判得分。

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公示人选,人选在金凤区党建网、金凤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排名依次递补并公示。

五、工作纪律

成立金凤区社区工作者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周生金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志浩金凤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艺博金凤区民政局局长

员:徐方远金凤区良田镇镇长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祁世荣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艺博同志兼任。此项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招考工作,由金凤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为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951-5017614(金凤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