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银川市金凤区培华路天山观澜(天山国府壹号)小区18-2-902室业主戴培海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当事人戴培海于2026年4月11日前将此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
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银金综责改字【2026】第01062003号),故予以公告送达。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4月17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公告送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福安巷101号(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贺兰山中路执法中队);电话:3073811)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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