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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开出首张“首违不罚”决定书 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时间:2022-03-20 来源: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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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认真践行“严细深实勤俭廉+快”作风建设要求,指导督促各执法中队从实际出发,从细处入手,从深度落实,从快速办理的工作态度,加强城市精细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市民的生活、工作环境秩序维护。

3月18日下午,来自西吉县的老刘拿着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满城北街综合执法中队,开具的“首次违法”免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听到帮他联系好卖土豆的市场消息时,高兴的连声说:“谢谢!谢谢!感谢执法局的同志理解和帮助”。当天中午,执法队员在长宁巷巡查时,发现有一辆货车摆摊占道经营,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执法队员按照“立即驶离、消除隐患”的原则,要求商贩将车辆开到执法中队,进行调查处理。

经了解,老刘是西吉县人,销售的土豆是自己种植的,因种植面积大,积压的土豆比较多,到批发市场批发价格较低,甚至亏本。为了多卖点钱补贴家用。经人指点,老刘在当地村委会开了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夫妻二人连夜开车拉了一货车土豆来到银川,在街上转了几圈后,便停到了人行道上摆摊。执法队员在了解中还得知,由于老刘孩子比较多,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主要靠种植土豆来增加收入,在不了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摆摊占道经营,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立即改正。

执法队员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老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仔细核实存档,鉴于其行为符合“首违不罚”的规定,决定对其的违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坚持落实国家住建部“721”工作法(即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提升服务理念,积极探索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模式,以适应新形势,创新新理念、落实新任务为目标,全面开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的一大创新举措。以“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为契机,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让综合执法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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