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4队“12・23”温棚坠落一般事故
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12月23日10时许,在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4队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3月批复同意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办〔2021〕107号)的有关规定,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评估工作组织情况
2025年12月25日,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良田镇兴源村4队“12・23”温棚坠落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要求,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深入事发区域、涉事施工方及属地乡镇、行业监管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座谈问询和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开展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现场反馈,责令立即整改。2025年12月25日,评估组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并形成最终评估意见。
二、评估内容
(一)事故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事故调查审批流程完整、调查时限符合法定要求,调查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严格遵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相关规定执行。事故依法定性为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精准查实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无高处作业资质、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高处作业;间接原因为施工承包人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落实安全培训、未按规定配发劳保用品,原因分析客观全面、依据充分。
结合事故成因、履职情况精准划分各方责任,区分施工承包人、作业人员、监管单位相应责任,责任认定客观公正,后续各项责任追究工作全部落地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主体、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处罚尺度合理适度。事故调查报告结合农村温棚施工、小散工程作业特点,分别针对施工主体、属地乡镇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内容贴合实际、指向明确、可落地执行。
金凤区人民政府完成事故结案批复后,严格按照要求对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流程、公开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施工承包人秦某某在温棚改造项目施工中,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未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未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未按标准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未如实告知作业现场危险因素等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秦某某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秦某某处以7606元行政处罚。被处罚人秦某某于2025年7月15日足额缴纳罚款,缴款票据等资料完整留存,处罚全部执行到位。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秦某某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施工时要安排人员现场管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高处作业或危险作业,认真检查施工人员佩戴安全防护装置,加强作业人员管理。
2.事故有关监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各镇(街)、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高处坠落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强化生产安全执法,加强对高处作业单位及人员资质的审查,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各镇(街)、各单位应当强化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及时发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存在的违章违规操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加强对辖区内温棚翻建、新建、改造等工程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佩戴劳保用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督促相关人员立即作出整改。
(3)各镇(街)、各单位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宣传培训的覆盖面,对村民业主、承包人员、危险作业人员和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警示,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意识,使其时刻意识到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加强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监管,发现违规作业施工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四)事故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农村小散工程监管薄弱、高处作业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缺失等共性问题,各相关单位已逐项推进整改。全面摸排辖区零散施工作业点位,建立作业台账;强化高危作业准入管理,严查无资质上岗行为;丰富安全宣传形式,线上线下同步推送安全知识与事故案例。目前事故调查指出的各类问题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三、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措施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现场风险管控仍有短板。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高处危险作业专人监护制度未严格执行,少数作业人员仍存在劳保用品佩戴不规范、违规操作等现象。
2.事故警示教育与长效管理结合不足。部分单位仅完成基础警示教育工作,未结合本次事故深度梳理风险隐患,未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机制,相关整改佐证资料不完善。
3.小散工程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针对农村零星作业、温棚施工的全流程监管制度细化不足,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复查销号的工作流程不够具体,日常监管存在不均衡现象。
4.安全教育培训未形成闭环管理。未按照作业人群分类建立专项培训台账,培训记录、效果考核等资料不完善,培训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措施建议
1.强化现场作业管控。督促所有施工主体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专人全程监护、防护用品必查、作业资质必审制度,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对违章作业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2.健全长效警示教育机制。将本次事故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辖区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复盘学习,结合事故案例完善风险防控举措,规范整理各类工作台账与佐证资料。
3.完善小微工程监管体系。针对农村温棚施工、零星小散作业制定专项监管细则,明确排查标准、整改流程、处置要求,建立“排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模式,打通基层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4.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分类制定培训计划,针对村民业主、施工承包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差异化安全培训,完善培训签到、课件、影像、考核等全套资料,实现培训工作闭环管理。
5.持续开展整改“回头看”。各监管部门定期对本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核检查,严防问题反弹,举一反三排查同类安全风险,全面防范高处坠落等事故再次发生。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综合核查评估,良田镇兴源村4队“12・23”温棚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原因分析准确、责任划分公正、处罚依据充分、调查报告按规定公开。事故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涉事人员行政处罚足额执行,约谈、警示教育等追责措施落地见效。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及防范措施基本落实,施工主体安全管理、属地及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评估组一致认为,该起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工作整体达标,同意通过评估。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正视本次评估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建议逐项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农村小散工程和高处作业安全管控,不断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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