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丰登镇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形成资产(以下简称帮扶项目资产)移交管理、确权登记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委农办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43号)文件要求,以及金凤区党委农办制定印发《金凤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已经过通告、调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登记事项基本情况
项目共建19座日光温室,室外水泥混凝土硬化路7565.43㎡,铺设YJV22-4*50mm²电力电缆81.3m,安装800*1500*200配电箱2台,铺设室外给水管(De75/200)431.4m,新建Φ1500mm砖砌阀门井3座,安装(水泵流量32m³/h,扬程39m,380V,功率5.5KW)离心式泵1台、(水泵流量50m³/h,扬程104m,380V,功率25KW)离心式泵1台,新建120m深成井1座、30m深成井1座,新建3m*6m*3m成品彩钢房18㎡,安装净化水设备1台、成品太阳能光伏水泵(日出水量50m³)1套。概算总投资1179.17万元,财务决算金额1019.131533万元。
二、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事项权属状况
(一)项目类型:经营性资产项目
(二)资金来源: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三)归属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经济合作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6年5月5日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丰登镇人民政府或金凤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丰登镇人民政府电话:0951-6079205
金凤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951-5987126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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