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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010096747C/2026-00009
  • 金凤区司法局
  • 金凤区司法局
  • 有效
  • 2026年01月16日
金凤区关于调整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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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结合我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现将金凤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金凤区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32个)

1.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局)

2.金凤区教育局

3.金凤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4.金凤区民政局

5.金凤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局

6.金凤区财政局

7.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金凤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银川火车站广场公园管理所)

9.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地震局)

10.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局)

11.金凤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2.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13.金凤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

14.金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5.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16.金凤区审计局

17.金凤区统计局

18.金凤区信访局

19.金凤区医疗保障局

20.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1.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22.金凤区民族宗教局

23.金凤区档案局

24.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5.金凤区良田人民政府

26.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27.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28.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29.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

30.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31.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32.中国共产党银川市金凤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银川市垂管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7个)

1.银川市公安金凤分局

2.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

3.银川市生态环境金凤分局

4.银川市金凤区交警一大队

5.银川市金凤区交警二大队

6.银川市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

7.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有关事项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将载明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的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凡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报金凤区司法局重新审核予以公布。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

                     20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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