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银川市金凤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6-2030年)》已经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金凤区再生资源产业
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
(2026-2030年)
银川市金凤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 录
银川市金凤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
网点规划(2026-203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及金凤区“十五五”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9号)、《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文件要求,结合金凤区再生资源产业实际现状,编制《金凤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6-2030年)》。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一起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途径。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及消费的不断升级,再生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日常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绿色高效的回收体系紧密连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前端分类与末端处置,是确保再生资源实现高效、高值利用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释放家电家具更新消费潜力、推动绿色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资源与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回收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仍有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政策引导、模式创新和技术赋能等,持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是构建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环节,也是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内容,更是金凤区政府各级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产业发展现状
本规划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1.再生资源定义。根据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2.再生资源分类。按来源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他特定废旧物品。
(1)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废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报废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等,原材料及产品包装产生的废纸、废薄膜、废木块等,作为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
(2)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3)其他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旧电子产品、电池、医疗器械等(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特种物品纳入特殊管理)。
3.可回收物。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行业标准,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以及织物等。
银川市金凤区行政区域总面积353平方公里,包括丰登镇、良田镇2个镇,上海西路街道、北京中路街道、长城中路街道、黄河东路街道、满城北街街道、贺兰山中路6个街道,20个行政村、65个社区。截至2025年底,金凤区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7个,无回收中转站和分拣中心;注册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超过180家,回收主要品类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辖区文军、沧宁等20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已通过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2025年,金凤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牵头成立银川绿巨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成集存储、分拣、交易于一体的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仓储面积达2027平方米,年可回收再生资源1000吨,创新“线上+回收+兑换”模式,实现废旧物品与农副产品的双向流转,为行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十四五”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循环体系建设文件,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推动生产生活各领域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促进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相关支持政策文件的出台,为金凤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以及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023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首府银川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创建全国“无废城市”,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生态保护优先工程,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走在前。金凤区作为银川市中心城区,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污染物的高标准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争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级示范县区,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实现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是金凤区未来发展方向的重中之重,为银川市“无废城市”建设发挥重要贡献。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并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的形式探索构建再生资源加工处理体系,国内涌现出了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宁波等一批大型城市先进的再生资源收运体系建设模式。这些先进模式充分遵循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作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这些先行地区的建设经验,为金凤区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城更美”成为人们的共同心声。近年来,通过政府和有关机构广泛有效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工作,成效初显,使得推广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倡导绿色生活,爱护生态环境等意识已深入人心,逐步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追求已经成为推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内生动力。
近十年,金凤区的人口在持续增加,垃圾处理量也快速增多。根据公开数据统计,2023年金凤区常住人口达66.4万人,10年间增长53.5万人,增长率为414.73%。目前,金凤区建有垃圾中转站26个,其中分布在城区18个、乡镇8个;街道社区(村)回收点127个,其中分布在城区75个、乡镇52个。人口持续增多、生活垃圾存量增多,导致垃圾围城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通过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减轻垃圾处理压力,是金凤区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面临的重大挑战。
一是再生资源产业规划滞后。目前金凤区大部分回收网点是社会力量自发建设的,既有合规经营的,也有无照经营的,在网点布局上“见缝插针”“各行其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二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不平衡。目前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主要集中在丰登镇、长城中路街道、黄河东路街道等辖区范围内,上海西路街道、黄河中路街道等城区中心覆盖率较低,农村居民再生资源的投放、处置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尤为明显。三是集约化程度低。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约化程度低下,回收企业大多是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自发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体量小、资金少,大都处于只有购销、没有深加工的粗放型的经营状态,具有一定规模的回收体量企业较少。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确定的发展方略以及银川市“五八”首府引领战略目标,聚焦银川市“一湖三都六基地”“一区两地五中心”建设,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引领,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为原则,以合理利用资源和有效保护环境为出发点,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构建以社区(村)回收站点为基础、街道(镇)中转站为纽带、分拣中心为支点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银川市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国家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
(4)《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订)
(5)《“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
(6)《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
(7)《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37515-2019)
(8)《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
(9)《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2012)
(10)《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管理规范》(SB/T10850-2012)
(11)《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SB/T1109-2014)
2.地方政策文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9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9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宁党发〔2022〕30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5号)
(5)《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宁商发〔2024〕20号)
(6)《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细则》(宁商规发〔2025〕3号)
(7)《银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7年)
(9)《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银政办发〔2025〕47号)
(10)《银川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方案》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力量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创新回收方式方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
2.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实施充分结合;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通过建立示范点位,总结工作经验,做好推广工作。根据各类废弃物来源、规模、资源价值、利用方式、生态环境影响等特性,分类明确废弃物循环利用主体责任和技术路径,因地制宜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3.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立足街道、村镇工作基础和资源优势,着力补强薄弱环节,建立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系统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形成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协调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4.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切实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技术创新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引擎作用,推进“互联网+”模式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创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监管模式,不断开辟新领域、塑造新动能,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规划范围为银川市金凤区,辖区包括:丰登镇、良田镇2个镇,上海西路街道、北京中路街道、长城中路街道、黄河东路街道、满城北街街道、贺兰山中路街道6个街道,20个行政村、65个社区。针对金凤区辖区范围内生产和生活环节产生的再生资源(不含进口再生资源和区外产生的再生资源),规范再生资源的收集、分类、分拣、运输、回收、加工全流程。
1.总体目标。依据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等建设管理规范,结合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状、人口密度、经济发展趋势,以“两网融合”和大数据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新建、改(扩)建、合并等方式,健全完善各类回收网点合理布设、分拣中心及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的发展建设。构建一个从源头到终端一体的智能化、网络化、全覆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形成专业化经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的良好局面。到2030年,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覆盖率达100%,全面建成城乡协调、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2.阶段目标。贯彻落实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到位、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金凤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2025-2026年)。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用地与市政环卫设施、园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专项规划整合,保障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用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行业专项整治,统一经营场所标准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设施,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完成区域中转站、分拣中心的选址,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条件的支持加快推进;
完成50个城乡回收站点规范建设,确定区域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方案;试点推行“两网融合”模式,探索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
(2)第二阶段(2027-2028年)。落实银川市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及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失信行为惩戒,逐步将各类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纳入动态管理;完成50个城乡回收站点规范建设,建成4个区域中转站、1个分拣中心;绿色城乡回收示范站创建比例达到30%以上;全面推进“两网融合”建设,探索出一批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案例,总结典型经验模式;引进或培育一批产业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技术设备先进等综合能力较强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充分发挥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
(3)第三阶段(2029—2030年)。规划的138个城乡回收站点、8个区域中转站和1个分拣中心全部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应收尽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效运行,全面建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长效运行工作监管机制和保障措施,形成政策支持有力、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的良好行业发展环境;绿色城乡回收示范站创建比例进一步提高,行业绿色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加工利用体系、商贸流通体系融合发展,构建形成城乡协调、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管理科学的行业格局。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包括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回收、处理、交易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建设以及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等集成的经营体系。结合金凤区国土规划布局及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实际现状,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由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组成。
1.回收站点。针对人口密度较高、中青年人群占比大的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集中地,铺设方便快捷的再生资源智能化全品类回收箱;针对人口密度较低、老年人群体较大的居民区,设置规范化的人工回收服务和智能化回收服务复合网点;针对地大偏远的自然村,采用人工回收服务网点,可配套人工回收小型工具车。以上三类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定时定点排班收运、应急预约收运、大件再生资源直接收运的多种方案满足需求,满足不同层次人群交投需求。
2.中转站。按区域经济和人口发展需求,必要时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设置中转站,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初分类、储运和中转。
3.分拣中心。按区域管理面积,因地制宜建立分拣中心,采用现代化分拣技术、工艺和装备,规范管理,与灵武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工利用企业有效对接。
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文件规定: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结合金凤区城乡加速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的城区标准确定金凤区城乡回收站点规划数量。
根据金凤区2030年预测人口和居民户数,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科学确定回收站点规划数量。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城乡差别和再生资源产生量等因素,采取规范打造和示范创建等方式,优化回收站点布局。对于面积较大、常住人口较多或常住人口虽少但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可适当增设回收站点。对于常住人口较少、不具备布局和建设条件或全域位于禁止选址范围内的村(社区),可通过设立代收代储点、实施流动回收车定时定点回收等方式实现站点功能。到2030年,金凤区可规划布局138个城乡回收点。
序号 | 行政区域名称 | 基本情况 | 2030年人口预测 | 回收站点 | |||||
常住户数 (万户) | 常住人口 (万人) | 社区 (个) | 村 (个) | 常住户数 (万户) | 常住人口 (万人) | 现有数量 (个) | 规划数量 (个) | ||
1 | 满城北街街道 | 2.80 | 6.94 | 9 | 1 | 2.96 | 7.31 | 15 | 15 |
2 | 黄河东路街道 | 5.16 | 12.76 | 14 | 4 | 5.44 | 13.45 | 14 | 27 |
3 | 长城中路街道 | 8.53 | 21.09 | 19 | - | 8.99 | 22.23 | 37 | 45 |
4 | 北京中路街道 | 1.64 | 4.06 | 6 | - | 1.73 | 4.28 | 1 | 9 |
5 | 上海西路街道 | 1.89 | 4.67 | 7 | - | 1.99 | 4.92 | 3 | 10 |
6 | 贺兰山中路街道 | 3.96 | 9.80 | 9 | - | 4.18 | 10.33 | 5 | 21 |
7 | 良田镇 | 1.34 | 3.31 | 1 | 8 | 1.41 | 3.49 | 3 | 7 |
8 | 丰登镇 | 0.72 | 1.78 | 0 | 7 | 0.76 | 1.88 | 49 | 4 |
合计 | 26.04 | 64.41 | 65 | 15 | 27.46 | 67.89 | 127 | 138 | |
备注:
(1)为确保与上位规划《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保持一致,表中基本情况、2030年人口预测及回收站点规划数据均来源于上位规划;
(3)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城区每2000户居民、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的规定,结合银川市城乡加速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的城区标准确定金凤区城乡回收站点规划数量。
金凤区各街道、乡镇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和《金凤区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附件1)中明确的建设标准、选址要求,规范回收站点的选址建设和管理。
以“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可设置1个中转站,每个乡镇设置2个中转站”为指引,按照满足一定辐射范围内再生资源的集散、转运和交易为原则,根据不同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区域面积、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以及回收网点规划情况,综合确定金凤区中转站规划数量和布局建议。对于城区连片的街道办事处及人口集中的相邻乡镇,统筹布局建设区域中转站,通过提升中转站服务功能或“两网融合”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避免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对于人口分散或区域面积较大的乡镇,根据再生资源回收需求布局建设区域中转站,通过灵活运营方式扩大回收服务覆盖范围,避免无效建设和低效运营。到2030年,金凤区可规划布局8个再生资源区域中转站。
表4-2 金凤区区域中转站规划布局
序号 | 行政区域名称 | 区划面积 (平方公里) | 2030年人口预测 | 区域中转站规划布局数量(个) | 说明 | |
常住人口 (万人) |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 |||||
1 | 满城北街街道 | 49.02 | 7.31 | 1492 | 1 | 结合金凤区城区人口规模、区划面积和商圈分布等基本情况,建议每个街道布局1个区域中转站。通过连片统筹建设,在满足转运需求前提下可减少布局数量。 |
2 | 黄河东路街道 | 34.96 | 13.45 | 3847 | 1 | |
3 | 长城中路街道 | 35.90 | 22.23 | 6192 | 1 | |
4 | 北京中路街道 | 6.04 | 4.28 | 7079 | 1 | |
5 | 上海西路街道 | 9.86 | 4.92 | 4990 | 1 | |
6 | 贺兰山中路街道 | 23.30 | 10.33 | 4434 | 1 | |
7 | 良田镇 | 93.30 | 3.49 | 374 | 1 | 紧邻城区,人口聚集密集,建议在建成区各布局1个区域中转站 |
8 | 丰登镇 | 51.53 | 1.88 | 365 | 1 | |
合计 | 8 | |||||
各街道、乡镇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和《金凤区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附件1),具备共建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共建合营方式实现区域中转站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具备“两网融合”条件的,推动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转运有效衔接和协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分拣中心”为指引,综合考虑金凤区发展现状,规划建设聚焦生活类再生资源的综合型分拣中心,其余品类再生资源交由西夏区综合型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处理。到2030年,金凤区可规划建设1个综合型分拣中心。
表4-3 金凤区分拣中心规划布局
分拣中心类型 | 规划数量 (个) | 分拣品类 | 规划说明 |
综合性 | 1 | 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玻璃等 | 以生活类再生资源为主,其他由西夏区综合型分拣中心覆盖。 |
参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和《金凤区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附件1),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鼓励利用闲置生产厂房、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建设分拣中心。
五、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全域覆盖的回收网络。通过“多网融合”实现应收尽收。充分认识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公益属性,将废旧电子产品、废弃大件家具等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范围,保障合理用地、物流路权、资金投入和政策补助,让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增强进行技术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的动力。通过科学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主城区、农村地区分别以特定户数为单位,合理设立回收网点,实现各乡镇、社区全面覆盖。二是推进回收网点规范化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规范和综合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不断完善网络齐备、分拣能力良好、管理规范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生态环保工作推进等“多网融合”,实现应收尽收,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扎实推进回收网点提档升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桶,积极推进撤桶并点、撤桶建房和积分兑换工作。通过设置废旧家电家具暂时存放点,提供一站式上门回收服务,方便居民生活,打通大件家电家具回收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细则》(宁商规发〔2025〕3号)文件要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金凤区审批部门核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后,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将备案信息共享给金凤区商务部门。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金凤区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选址、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用地、信息统计问题。一是加强行业经营监管。坚决关停无证无照经营、达不到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的“散乱污”回收网点,改造升级现有网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二是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建立以环保指标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回收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在环境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防止二次污染。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行业安全管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专栏1 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监管部门责任划分 |
1.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金凤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2.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职能落实好有关促进再生资源发展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再生资源项目建设。 3.金凤区公安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治安管理,对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保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金凤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空间和用地需求,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 5.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6.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对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内包含配套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7.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8.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负责餐厨、建筑、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监督管理,核定收缴渣土及建筑垃圾处置费用,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垃圾分类工作。 9.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 10.金凤区各乡镇(街道)履行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布局,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常态化开展辖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巡查检查。 |
着重发挥民营经济活跃的优势,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整合,扶植企业降成本、提效益,不断提升竞争力。同时,龙头回收企业逐步延伸产业链,实现自我造血。通过自建现代仓储管理体系、物流管理体系和末端再生利用产业群,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产业链融合,有效推动分类处置、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一体化运作。推动多主体合作,要积极探索并推动互联网+以旧换新回收、回收企业+处理企业回收、EPR(生产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回收等,以及回收龙头企业整合再生资源行业上下游的全产业链整合发展路径,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回收水平和产业链服务能力。同时,加强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覆盖全链条多主体。
“两网融合”新模式是融合城市环卫系统和再生资源系统,对生活垃圾进行投放、收集、清运、中转,在两网融合终端对垃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按照“坚持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主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源头减量”的工作思路,加快探索推进城乡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个网络有效衔接、融合发展,一网多用,双向流通,从源头回收着手,打造“定点、定时、定车”再生资源源头回收新模式,与生活垃圾分类有机结合,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回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供应链思维和市场化办法,推进政府、群众和市场主体三方协同联动,探索形成生活垃圾从扫干净到信息化赋能,再到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部门引导+社区巡查报备+企业专业化服务+网上预约+上门收运”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新模式,实现从垃圾“出门”到清运处理“不落地”,再生资源回收“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了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依据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特点,打造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全过程闭环管理、全链条科学治理格局。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不断完善“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前端收集一站式、循环利用一条链、智慧监管一张网,实现社区和乡村的广覆盖,持续赋能公众、企业和政府。引导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开发“一键回收”APP小程序,实现线上预约回收服务,并建立绿色账户和碳账户,通过积分兑换奖励机制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积极对接中再资源(宁夏)公司“再生云汇平台”、宁夏天工科技“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大数据管理平台”等平台,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实现行业标准化和智能化,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全体系可复制。探索整合各部门数据,构建“交投-收集-运输-分拣-拆解-利用”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可追溯、可查询,促进回收体系产业化升级,并为智慧城市大脑提供碳减排数字化台账支持。加强科技赋能,持续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协同创新,强化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探索更绿色高效的回收处理技术,加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回收行业的结合,改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实现行业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密集型的转型。
建立由建立金凤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金凤区商务、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住建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通力协作,加强政策联动,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利用等环节的联合监管机制,统筹推动金凤区再生资源利用体系建设,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好工作台账,及时总结经验。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生态环境改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和分拣,引导企业加大对低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强化财政资金与社会融资的联动,探索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进一步明确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各部门监管职责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的属地监管责任,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构建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绿色发展、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作用,加大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单位、公众积极交售可回收物和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形成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探索建立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库,包括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结构、再生资源回收品类数量规模等信息,督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回收站点对可回收物种类和数量进行分类统计,做好台账,主管部门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附件:1.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
2.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图
3.金凤区再生资源中转站布局图
4.金凤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图
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
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是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37515-2019)《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2012)》《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 )》等标准,参照《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相关内容,结合金凤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资源、再生资源生产量和回收量等具体情况制定。
一、城乡回收站点
(一)建设标准
1.回收站点的设立应符合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金凤区公安机关备案。
2.城乡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
3.固定回收站点的营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m2。
4.固定回收点应为封闭站点或装配式建筑,流动回收点应为厢式回收车“以车代库”。
5.回收站点的建筑设计应符合GB 2894、GB 50016要求,符合环境、排污、市容、消防要求,交通便利、不扰民。
6.回收站点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具备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渗透的装置,并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
7.应保证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能及时运出,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或存在火灾隐患。
8.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回收站点选址必须与居住场所完全分离,严禁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二)选址要求
回收站点的设立和选址应以“环保、便民、不扰民”为原则,铁路沿线、矿区、机场、水源保护区、输变电站、施工工地、军事禁区、生态红线、生态管控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300米内不宜设置回收站,可同金凤区生活垃圾分类布局结合设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
(三)工业园区回收网点设置要求
金凤区内工业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按照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安排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用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活动。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应引导就近设立相应的回收企业,在政府引导下开展“企企”合作,即再生资源类回收企业与工业生产类企业之间的合作,使再生资源的回收能够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减少资源浪费,避免二次污染。
建议每个工业园区设立1至2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作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并接受金凤区工信、商务、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原则上不对工业园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做强制性统一规划。
二、区域中转站
(一)建设标准
1.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1个区域中转站。
2.区域中转站营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m2。
3.区域中转站应为封闭厂房,地面防渗漏,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4.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配备消防安全设备,应按《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289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
5.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规范作业。特种设备应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书,并建立台账,由专人管理。不应配备金属切割、破碎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符合要求。
6.门面招牌建议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应在显著的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区域、运营单位及联系信息、管理单位及联系信息、操作流程、再生资源价目表、服务时间、责任人证照。工作人员宜有地区或企业统一的服装和标识。
7.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转站选址必须与居住场所完全分离,严禁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二)选址要求
1.原则:区域中转站应以环保、便民为原则,设置在规划定点范围内。
2.要求:区域中转站与四周建(构)筑物、明火及火花散发地点、架空电力线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该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范围,铁路沿线、矿区、机场、水源保护区、输变电站、施工工地、军事禁区、生态红线、生态管控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300米内不宜设置中转站。
三、分拣中心
(一)建设标准
1.分拣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执行。
2.分拣中心应进行建设项目备案,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金凤区建议设置综合分拣中心1个。
3.分拣中心厂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m2,规划的厂区面积不低于总建设规划面积的50%。合理规划设置建设原料区、分拣区、加工区、质检区、成品区、运输区、固废及危废临时存放区,合理规划设置生产、办公、教育展示、交易、物流等区域,生活区与办公区互相隔离,距离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4.金凤区综合分拣中心总体布局要求
(1)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建设分拣中心。
(2)遵守国家土地、建筑、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3)符合所在地产业、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区及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
(4)有一定面积的自有土地或租赁场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5)项目的设计、规划、建设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
附件1-表1综合型分拣中心面积、年分拣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要求
级别 | 厂区面积㎡ | 年分拣能力t | 单位面积产能t/㎡ |
大型 | >60000 | ≥500000 | ≥7.5 |
中型 | 30000-60000 | ≥250000 | |
小型 | 10000-30000 | ≥100000 | |
注:生活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要求:厂区面积≥5000m2,年分拣能力>50000t | |||
数据引自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 | |||
(二)选址要求
1.不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所确定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选址建设。
2.不宜在距离居民区1000米以内的地区选址建设。
附件2
金凤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图

附件3
金凤区再生资源中转站布局图

附件4
金凤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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