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治霞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李治霞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642226********002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2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持有的《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儿科,从事中医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1-08-16
有效期:2021-08-17
公示截止期:2021-08-23
处罚机关: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报送方式:在线录入
批次号:20210820142211395
上报部门: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上报人:jfqwjw01
上报时间:2021-08-20
状态:已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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