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良鑫安民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106MA769JTE5C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呼永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医罚﹝2023﹞15号
违法行为类型:银川市金凤区良鑫安民诊所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银川市金凤区良鑫安民诊所于2023年5月29日被现场查见使用护士对两名患者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银川市金凤区良鑫安民诊所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7
有效期:2023-07-24
公示截止期:2026-07-17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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