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银川市金凤区多美口腔诊所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多美口腔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106MA76EGDN66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哈静玲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23﹞8号
违法行为类型:银川市金凤区多美口腔诊所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银川市金凤区多美口腔诊所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处罚依据: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给予银川市金凤区多美口腔诊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2
有效期:2023-09-29
公示截止期:2026-09-22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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