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106MA76BH2Q7W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公罚﹝202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整)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有效期:2023-10-23
公示截止期:2026-10-16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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