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

  • 116401110100968270/2024-00348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有效
  • 2024年04月08日
关于对童文学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来源: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行政相对人名称:童文学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640111********311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医罚﹝2024﹞04号

违法行为类型:童文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童文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童文学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元(110元);没收药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3

有效期:2024-04-10

公示截止期:2027-04-03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