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陆璇、吕英泽2名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银金自然资发〔2025〕91号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要求,按程序对金凤区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陆璇、吕英泽2名同志进行考核。经考核,2名同志试用期工作表现合格。依据《关于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金凤区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单位审核、会议研究并公示的方式,对该2名同志实行岗位聘用。
经金凤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8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陆璇同志专业技术十二级、吕英泽同志专业技术十一级。
聘期2年,聘用时间自聘用文件落款日期起算。
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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