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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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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6年02月27日
银川市金凤区关于新建银川市第四十九中学建设项目土地的征收预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来源: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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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关于银川市第四十九中学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624号)、金凤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140次)和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2次第83期)相关要求,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银川市第四十九中学建设项目,需征收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部分集体土地作为该项目建设用地,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

拟征地位置为:金凤区观湖路以南、阅北六路以东、丰润巷以北、丰登镇第八水厂以西,涉及占用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集体土地5.0662公顷(合计75.9930亩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银川市第四十九中学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拟征收实施部门

本次征收,由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相关征地补偿资料,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其他事项

联丰村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并做好被征地村民的思想工作,配合完成征收工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6227日至2026311

特此通告。                                               

联系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金凤区黄河东路759号

联系电话:0951-8803179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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