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
“开门办实事”开放日征集意见及答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效,根据“开门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安排部署,6月27日下午,金凤区人社局邀请企业代表、工人代表参加“了解劳动保障监察,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开放日活动,并征集各代表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经过梳理汇总,现公示如下。
1.什么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劳动者怎样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投诉:
(1)直接来访,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带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来访举报投诉的,要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确保其真实性,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如果能够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尽可能地提供。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2)拨打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热线5018842进行咨询;
(3)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进行投诉,投诉时应明确事项发生具体地点、时间、人物(关键人物信息、联系方式)、事件(如实客观描述事件起因、过程)以及诉求;
(4)在人社部根治欠薪线索平台投诉欠薪事宜。
3.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投诉案件,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举报案件,自接到举报之日或发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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