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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010096704Y/2026-00009
  • 金凤区民政局
  •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 有效
  • 2026年01月26日
金凤区民政局关于遴选(第二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来源:金凤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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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民政厅、银川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切实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遴选确定金凤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

一、遴选范围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养老机构、提供居家社区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评估和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等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5.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①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④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⑤具有独立、专业的评估场地,配备符合评估服务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⑥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⑦金凤区民政局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养老机构提供长期服务和短期服务的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要求,且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及以上;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无《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④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提供本项目实施前3个月各种类型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金凤区民政局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3.提供社区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①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在民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或备案;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④提供本项目实施前3个月各种类型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金凤区民政局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形式

服务机构使用“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接单开展服务,要秉持及时、高效、专业的原则,及时处理老年人服务预约信息,委派专业工作人员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开展服务,耐心处理服务投诉等。

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将入住协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将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单据、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1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金凤区民政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金凤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附件2)。

3.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等。

4.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

5.诚信承诺书(附件4、5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并装订成册2份)。

(二)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下载填写《金凤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附件3,向金凤区民政局申报。

(三)金凤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址:金凤区人民政府大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0951-5055568 0951-8238955

    箱:jfmzllb@163.com

  

  

附件: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2.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3.金凤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5.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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