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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11640111MB19004491/2025-00279
  • 银金审服批〔2025〕295号
  •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有效
  • 2025年09月16日
关于2025年丰登镇联丰村7、11至14队渠道砌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金审服批〔2025〕295号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来源: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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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5年丰登镇联丰村7、11至14队渠道砌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审批的函》已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2025年丰登镇联丰村7、11至14队渠道砌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丰登镇联丰村7、11至14队渠道砌护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9-640106-89-01-276045 

三、项目建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联丰村7、1114五个队农渠进行砌护改造。其中:

联丰7队:砌护渠道总长6840米,其中:砌护D=0.8米渠长 130米,砌护D=0.6米渠长1560米,砌护D=0.5米渠长5150米;配套各类建筑物498座,其中:斗、农口17座,节制闸24座,穿路管涵21座,畦田口436座。

联丰11队:砌护渠道总长2738米,其中:砌护D=1.2米渠长695米,D=0.8米渠长803米,砌护D=0.6米渠长800米,砌护D=0.5米渠长440米;配套各类建筑物98座,其中:斗、农口13 座,生产桥1座,节制闸9座,穿路管涵3座,畦田口72座。

联丰12队:砌护渠道总长2685米,其中:砌护D=0.8米渠长80米,D=0.5米渠长2605米;配套各类建筑物186座,其中:斗、农口1座,节制闸10座,穿路管涵3座,畦田口172座。

联丰13队:砌护渠道总长2115米,其中:砌护D=1.2米渠长655米,D=0.8米渠长480米,砌护D=0.6米渠长400米,砌护D=0.5米渠长580米;配套各类建筑物73座,其中:斗、农口27座,生产桥2座,节制闸6座,穿路管涵6座,畦田口32座。

联丰14队:砌护渠道总长1440米,其中:砌护D=1.0米渠长290米,砌护D=0.6米渠长270米,砌护D=0.5米渠长880米;配套各类建筑物79座,其中:斗、农口9座,生产桥2座,节制闸7座,穿路管涵1座,穿沟管渡1座,畦田口59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43.8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7.14万元,临时工程费4.46万元,独立费用 32.26万元,基本预备费 10.02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六、建设周期: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七、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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