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智能家居消费潜力,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根据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商规发〔2026〕2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凤区政策参与商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参与商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完善的商品收旧、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综合服务能力;
2.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能够垫付消费补贴资金;
3.具有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按规定定期报送销售和补贴数据;
4.无严重失信行为,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5.厂家或地区代理企业通过自治区产品库报备,未列入产品库的商品不享受补贴。
二、补贴品类
(一)重点支持消费者购买以下5类智能家居产品:
1.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
2.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3.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擦窗机器人);
4.智能床(含智能床垫);
5.智能沙发(含智能按摩椅、助起沙发)。
(二)重点支持老年人购买以下5类适老化家居产品:
1.智能健康监测产品(国家医疗器械认证的智能手环/手表、动态心电图记录仪);
2.助听器(国家医疗器械认证);
3.家用制氧机、呼吸机(国家医疗器械认证);
4.电动轮椅、外骨骼助力行走器;
5.智能防摔马甲。
享受补贴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能效等标准,具备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享受补贴的产品必须具有国标商品条码。本补贴仅限产品本身购置费用,产品安装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装修费等不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参与征集的商户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
3.企业商品备案表。参与补贴政策的商品详细信息表,需包含商品国标条码(69码)、商品名称、型号、品类、宁夏地区销售价格等(附件1)。
4.企业库白名单模板。参与补贴政策的商户详细信息表,需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等详细信息(附件2)。
5. 承诺函。参与智能家居(含适老化)购新补贴政策承诺函(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参与商家须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
2.各参与企业应确保报送的商品国标条码、价格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产品信息变更(停产、调价等),须在每周周一(工作日)申请更新。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qstj2026@163.com),纸质版报送至金凤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303室。
联系人:朱智明
联系电话:3050375、3050379
附件:1.企业商品备案表
2.企业库白名单模板
3.承诺书
金凤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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