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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卫健通〔2024〕54号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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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4年08月21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金卫健通〔2024〕54号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来源: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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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抓实抓细安全防范工作,现就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门诊楼、住院病房装修改造、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触电等事故的风险。

1.装修改造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正常使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2.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违规动火动焊作业、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3.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4.临时用电期间未设专人看管,使用前未进行外观、绝缘检测,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用电结束后未及时拆除用电设施。

(二)食堂操作间电气线路老化、排烟道(罩)未定期清理引发火灾事故的风险。

1.操作间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线路无防高温设施,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未设置防护外壳,接地不规范;

2.电源线路老化、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时间过长、油污附着于电源线路表面、电器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3.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未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未设置机械排风排气装置;

4.每日班后未清理排烟罩,未定期对排烟道进行专业清理,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占堵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清运、处理等“全流程”管控不到位引发人员中毒、环境污染的风险。

1.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完备,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超出有关规定;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定期消毒和清洁,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预防人员接触等安全措施;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未就地消毒;

5.医疗活动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未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即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煎药室、中医治疗室用电用火等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爆炸、蒸汽烫伤等事故的风险。

1.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安装用电设备,室内照明、插座、插头松动、腐蚀,导线残旧、老化、外露,电线上悬挂物品;

2.配电箱、柜前方和下方摆放物品,无明显警示标志,开关标志不清晰,接地不牢固,每日班后未关闭电器;

3.使用电器功率超过电源线路容量,使用未经审批、核定的大功率电器,电源插排未远离地面和水源;

4.开展艾灸、拔罐、理疗等中医治疗场所火种、酒精管理不严格,地面、墙壁、窗帘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未配备灭火器,未设置通风排烟装置。

5.中药加工人员未戴防护手套、袖套接触压力蒸汽设备,设备温度未降至规定温度即进行清洁、维护等作业,防烫伤预案不完备。

(五)医院内部药店、商店等小场所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引发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

1.医院内的药店、商店、自助设备等小场所随意拉扯电线、插排,使用电饭锅、电褥子、电暖器、微波炉等生活电器;

2.室内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下班后不关闭,灯具及电器线路上悬挂装饰物品;

3.杂物清理不及时、占堵出入通道,室内、车内堆放易燃物品,灭火器等配备消防器材损坏或数量不足。

(六)托育服务、医养结合、医疗美容等新业态场所与多方共用物业、消防等设施设备不完善等引发火灾等事故的风险。

1.与租赁场所的业主方、物业方在租赁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2.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未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协助婴幼、老弱、失能等特殊人群疏散逃生的针对性培训及演练;

4.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房间、过道、墙面、顶棚采用泡沫、海绵、毛毯、塑料仿真树木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营业期间动火动焊作业。

(七)其他容易忽视的“小部位”和不经意冒出来的“小隐患”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容易引发事故的小场所、小环境、辅助设施、辅助环节等小部位,聚焦“容易被忽视”的具体点位,细化完善整治重点。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小部位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做到“一院一策”,逐项确定整改或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销号,并动态更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摸排、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专家检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集中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指导落实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综合运用提醒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1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小部位专项整治成果,遏制小部位风险及事故隐患增量,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小部位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查隐患防风险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严从紧从快抓好攻坚,实现阶段性工作目标,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二)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主体负责,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内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三)统筹协调推进。局机关各办公室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迅速行动,细化整治重点,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整治质效。各单位分别于8月16日、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小部位重点整治清单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报安全生产与项目规划科办公室。(邮箱:jfqaqsc5191303@163.com)。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关注安全生产、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安全活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重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激励群众发现隐患的积极性。要强化经验总结,及时宣传专项整治中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附件:金凤区卫生健康领域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重点整治清单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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